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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截留企业技术配方谋利获罪

2022-11-22 14:2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星沙时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李志芳)技术专利是企业的核心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近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湖南省首例侵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商业秘密犯罪案件。
 
        湖南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工信部公布的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其领域内中小企业群体的“领头羊”。2019年,该单位销售人员阳某某与客户陈某某纠集,并拉拢掌握该单位配方及生产工艺的王某入伙,于2020年2月成立了某贸易公司。之后,王某、阳某某经商议陆续从单位离职。同时,王某更是将该单位多种石材胶技术配方私自截留,存于自己笔记本电脑并带离。
 
        此后,三人直接利用盗取的石材胶原配方,或在不影响产品本质特性的情况下对原配方进行微调和改进后,用于涉案贸易公司的产品生产,并对外销售。经审计,该被害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635740.04元。
 
        县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违反保密义务及被害公司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使用其掌握的技术配方,被告人陈某某明知王某、阳某某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仍然使用该技术配方,三名被告的行为均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经过庭审,县法院最终依法对被告人王某、阳某某、陈某某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累计判处罚金85万元,同时责令三名被告人退赔该被害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635740.04元。
 
        法官介绍,本案中被告人王某、阳某某违反保密义务及权利人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而被告人陈某某明知王某、阳某某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仍然使用该商业秘密,给被害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故法院最终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对三人判处刑罚,并处以一定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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