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7 00:48 新闻晨报
日前,黄浦检察院依法对被告单位D公司和被告人蔡某、陈某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提起公诉。这是该区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
经查,本案两名被告人蔡某、陈某于2017年入职被害企业担任质量部工程师和技术工程师,并于2018年11月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2019年8月,两名被告人经合谋,与他人共同成立D公司,从事与被害企业同类检测设备产品的检测服务。2019年10月,被告人蔡某从被害企业离职,担任D公司经营负责人。陈某仍留在被害企业工作,但参与D公司运营。
期间,陈某陆续将其在被害公司工作过程中接触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产品设备技术图纸信息和设备运行专用控制程序(电子版本),通过微信发送给蔡某,再由蔡某按照该技术图纸信息和程序制造相关系列设备共计22台,后均以D公司名义对外承接相关检测业务,并将相应技术图纸信息和运行程序存储于D公司工作电脑。
2019年12月底,陈某还受蔡某指使,利用工作机会从被害企业实验室带出部分实验器材,用于D公司检测业务使用。被害企业于2019年12月29日通过公共视频发现被告人陈某带出实验器材事实后报警,本案遂案发。
经知识产权技术鉴定:被害企业相关设备的技术图纸及所载技术信息,以及运行专用控制程序具有非公知性,D公司所制造的22台设备及公司电脑中存储的相应技术图纸所含的相关技术信息及运行程序与之实质相同。经审计:D公司使用该22台设备开展检测业务所获违法所得合计人民币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