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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科技董事长微信泄密重组消息 内幕交易非法获利47万元

发布时间: 06-08     和讯在线
 
        6月8日,广西证监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猛狮科技”董事长陈乐伍等涉嫌内幕交易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猛狮科技”因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被深交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现名“*ST猛狮”。
 
        微信透露内幕协议 关联者获利超45万
 
        2018年9月1日,猛狮科技董事长陈乐伍与漳州市政府、诏安县政府、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商定,由中国建材子公司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猛狮科技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并向猛狮科技提供资金援助。
 
        此后经过多个商洽环节,猛狮科技与凯盛科技、漳州交通、诏安金都于2018年12月22日签署合作协议,约定其他三方提供9.63亿元资金用于猛狮科技子公司复产和新项目建设,另以15亿元资产对猛狮科技重大资产重组并提供6亿元配套融资,涉及金额合计30.63 亿元。
 
        该金额占猛狮科技最近一期(2017年)经审计总资产的27.75%、净资产的113.77%,属于内幕信息。对于该《合作协议》内容,猛狮科技于2018年12月23日发布《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进行披露。
 
        猛狮科技董事长陈乐伍却在获悉内幕信息后,于2018年12月5日通过微信告知涉案人金翰相关信息,并且在2018年12月20日再次通过微信向金翰确认2018年12月22日将签约,合作项目落地。
 
        知悉内幕信息后,金翰于2018年12月20日当晚,将该内幕信息当面告知陈良业。此后,金翰、陈良业分别通过个人股票账户操作“猛狮科技”。
 
        其中,金翰买入“猛狮科技”股票2.35万股,成交金额14.63万元,多次卖出交易后,盈利1.96万元;陈良业合计买入“猛狮科技”股票56.56万股,成交金额351.34万元,多次卖出后,盈利45.39万元。
 
        多番申辩试图摆脱罪名 证监局逐一驳回
 
        对于合同内容是否属于内幕消息,陈乐伍、金翰、陈良业辩称,猛狮科技与相关方合作的信息已经以公司公告、地方新闻报道等方式公开披露,是公开信息,不是内幕信息。
 
        广西证监局对此表示,内幕信息不仅指《合作协议》的具体条款,还包括《合作协议》的动议、筹划、决策、签署等一系列重要进展情况,其中任何一个节点均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在披露前均属内幕信息。
 
        在对内幕信息性质进行辩称的同时,陈乐伍还对涉案金额提出了辩称,9.63亿元不是福建猛狮的出资或资产,不应当认定为合同标的金额。广西证监局表示,《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9.63亿元用于猛狮科技子公司复产和新项目建设,协议涉及金额认定无误。
 
        此外,陈乐伍还辩称自己是基于业务需要,向金翰告知《合作协议》的相关情况。对此,广西证监局表示,金翰虽然与陈乐伍有业务合作,但不属于《合作协议》的参与方或交易相关方。
 
        值得一提的是,陈乐伍与金翰的微信交流中涉及到“公司不会停牌”、“是利好消息”等关键信息,这些已经超出双方业务沟通需要,并非必须告知的内容,更重要的是当金翰问到“可以买了吧”时,陈乐伍并未提醒、反对或阻止。
 
        除了上述之外,涉案三人还试图从股票价格影响有限、危害性不大等方面进行辩诉,请求减轻或免予处罚,均被广西证监局一一驳回。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广西证监局决定:
 
        一、对陈乐伍处以20万元罚款;
 
        二、对金翰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96万元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金翰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
 
        三、没收陈良业违法所得45.39万元,并处以90.7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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