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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走客户 窃取设计图 侵犯商业秘密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2021/04/25  10:02          来源:腾讯自媒体客户端
 
 
        商报记者 胡超然 通讯员 温市萱
 
        侵犯商业秘密、商标侵权、复制工艺品侵犯著作权……4月23日,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发布了2020年度温州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多种类型。
 
        案例一:挖走客户和窃取设计图
 
        近年来,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在温州眼镜行业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温州眼镜行业的健康发展。2020年1月7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接温州圣蓝工贸有限公司举报称,其公司离职员工程某违反保密协议向温州某眼镜有限公司提供、披露其公司的产品资料、客户名单等商业秘密。
 
        经查,程某于2016年3月入职温州圣蓝工贸有限公司,主要负责销售工作,2019年4月从该公司离职。在温州某眼镜有限公司筹备和成立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程某和郑某多次将温州圣蓝工贸有限公司的客户名单和产品信息(设计图和供应商)提供给温州某眼镜有限公司,导致温州圣蓝工贸有限公司被窃取眼镜设计图20款,被抢占客户3家,2019年涉嫌侵犯商业秘密产品的销售金额达972.3万元。2020年9月23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温州市某眼镜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等6个案件移送温州市公安局。
 
        据悉,本案也是目前全省范围内涉案数额最大、一次移送人数最多的商业秘密行政保护案件。
 
        案例二:非法复制工艺品
 
        2020年1月,平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举报,调查发现浙江某金银制品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工艺品483个,通过网络等平台销售263个,非法获利12361元。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平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于2020年5月26日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220个;2.没收违法所得12361元;3.并处100000元整的罚款。
 
        据悉,区别于传统的出版物著作权,本案为我市近几年来很罕见的侵犯金银工艺品作品著作权的行政处罚类案件,为著作权行政保护的典型标杆案件。
 
        案例三:实名举报挖出6个“李鬼”
 
        商标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手段隐蔽的特性,日常监管发现有限,故投诉举报、政企联合打假成为线索重要来源。
 
        乐清市市场监管局便是根据商标权利人上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举报,依法对乐清市某机械有限公司等6个被举报人生产经常场所进行检查中发现,6个当事人生产经营的侵权商品的数量共为8549个,涉案违法经营额共628277元。其中,当事人乐清市某传动科技有限公司、陈某新、倪某锡销售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非法经营数额均在3万元以上,现场查获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均在1000件以上,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将该三案移交公安部门,现均已立案。对另3个当事人乐清市某机械有限公司、吴某建、郭某山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查获的机器导轨,并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16800元、29000元、61000元,共计罚款106800元,没收侵权商品1647个。
 
        十大典型案例还包括:
 
        4. “洗毛器”外观设计以及“多功能狗毛刷”实用新型等宠物用品专利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系列案
 
        5. “一种导轨式电能表壳体及电能表”实用新型专利权侵权纠纷
 
        6. 苍南县钱库镇某注塑加工厂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案
 
        7. 杭州某集采贸易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8. 永嘉县瓯北街道某庵堂电子出版物网店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案
 
        9. 假冒森马品牌服饰注册商标系列案件
 
        10. 温州某公司侵犯商标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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