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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纲:大数据时代要严防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被滥用

要取消数据采集中的霸王条款
 
2020-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记者孙璐璐贺觉渊
 
        10月21日,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在京召开。央行行长易纲表示,金融科技可以用ABCDE来概括,A为人工智能、B为大数据、C为云计算和云存储、D为分布式记账或区块链,E为电子商务。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大数据,因为大数据是上述科技的支点,也是金融服务的基础。近年来,随着大数据的发展,金融领域出现了以下三个主要问题值得关注:一是传统金融向数字金融的加速转化;二是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保护问题;三是数据鸿沟。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清晰的法律框架,个人隐私、企业经营行为要严格依法保护;完善监管体系,明确银行和非银行业务的边界,对相同金融业务应该有相同的管理措施;加强国际合作,注意保留传统有效的金融交易渠道和服务方式等。
        易纲认为,大数据在金融领域的快速发展和应用,带来三方面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传统金融向数字金融的加速转化。中小银行传统客源优势不明显,在竞争中面临非常大的压力,这就使得很多中小银行与科技公司开展合作,但在分析银行和数据的依赖程度后可以发现,一些金融机构在客户拓展方面非常依赖数据,同时,客户获得后的风险管理也非常依赖科技公司。例如,金融机构在负债方拉存款依赖大数据,在资产方放贷款、贷款风险管理也会依靠大数据。“谁占有了大数据,谁就占有主动权,科技的发展和大数据的应用都推动金融业向数字化方向转型”。
        二是在企业和居民方面,大数据的应用就产生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保护问题。泄密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一些敏感人群为了保护个人隐私会拒绝使用智能设备,一些企业也会担心自己商业秘密被泄露。
        三是金融科技在极大提高金融可得性、提高普惠金融便利性的同时,也造成了数据鸿沟。
        面对上述问题,易纲提出四方面的应对思路。他表示,一方面,要建立清晰的法律框架,要有公平竞争的环境,公众信息和政府信息要增加透明度,个人隐私、企业经营行为要严格依法保护,要取消在数据采集过程中的霸王条款。规范集团内部为了商业目的使用企业信息和个人信息的行为,严防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滥用。
        另一方面,要完善监管体系,对于一些已经形成了金融控股集团架构的公司,要完善对其监管。明确银行和非银行业务的边界,对相同的金融业务应该有相同的管理措施。
        易纲还表示,由于数据很容易跨境,因此在大数据时代加强国际合作。此外,要注意保留传统有效的金融交易渠道和服务方式,包括现金在内的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要考虑到老年人和其他人群由于没有智能设备造成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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