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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立法“反间谍”: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涉密企业将侧重保护

发布时间:2019-12-19     每日经济新闻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普通公民如何“反间谍”?一般单位、重点单位分别承担着哪些责任和义务?四川作为西南战略要地、国防军工大省,一、二级保密资质单位众多,如何构筑坚实有力的反间谍安全防线?
        今日(19日)上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简称《条例》)进行解读。
        “《条例》颁布实施,标志着四川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法治化水平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表示,制定《条例》,就是要通过地方立法形式,明确反间谍安全防范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不同主体的任务分工和角色定位,提升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的法治化水平,从反间谍安全防范角度有效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在介绍时表示,《条例》分层次规定了公民、一般单位、重点单位的防范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国家安全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防范职责和具体措施,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专门机关主管、行业部门管理、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公民共同参与”的反间谍安全防范责任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除“国家机关、国防科研生产单位、经济金融部门、高等院校、驻外机构”外,《条例》还将“从事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纳入重点单位予以侧重保护,规定了在健全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建立安全事项报告制度、健全人员进入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的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防范义务。
        按照“管行业同步管安全”原则,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王飙表示,《条例》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本系统实际,推动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例如,要根据反间谍安全防范标准,严密安全防范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明确本行业、本系统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清单和重点任务;定期分析研究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指导、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履行各项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任务;及时向专门机关提供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信息、线索和数据,配合专门机关依法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等。
        此外,《条例》还强化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责任,规定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国家工作人员任职资格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应当包含国家安全和保密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
        同时,国家安全机关应当畅通12339举报电话、举报受理平台等取代,接受公民和组织对间谍行为的举报,并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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