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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网红奶茶配方: 侵犯商业秘密也是犯罪

2019-08-04  12:21   良知是最大的法律
 
        网红奶茶配方被公开售卖的新闻上了热搜,笔者网上搜索发现,被媒体报道和网友热议的网购平台上有人售卖奶茶配方,包括喜茶、Coco、皇茶、茶颜悦色等多个品牌。
        据媒体报道针对一些网售店家以文字版奶茶制作方法为主,并附有视频以及员工手册等形式,宣称的奶茶配方“内部资料”,多家奶茶店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会在网上售卖相关配方,获取配方的途径是成为加盟商拿到公司授权。
        在此,就此事件普法一下:我国《刑法》规定有“侵犯商业秘密罪”。
        法律上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这里所称的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是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是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是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对于网红奶茶品牌经营商而言,奶茶配方属于商业秘密,未经其许可他人不得私自使用、泄露及售卖以营利,如果网售配方为真,那么网售人涉嫌侵犯奶茶店的商业秘密及不正当竞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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