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热点新闻| 基础知识| 风险测评| 国外保密  | 案例分析| 专题讲座| 法律法规| 教育平台| 在线咨询
  • 专项服务
  • 设计TSBPM
  • 商秘基线保护
  • 商秘深度保护
  • IP转移保护

商业秘密基础知识(十一)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的区别

商密卫士

 

        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可能会遇到保守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的要求,那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两者之间有哪些联系,又有哪些区别呢,今天就来和大家一起对比分析一下。
 
        一、法律定义
 
        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都属于秘密的范畴,通常我们在工作中所说的“保密”既可以指保守商业秘密也可以指保守国家秘密。
 
        两者的法律定义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二、区别
 
        可以从以下方面对比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的不同:
 
        1、权利主体不同。
 
        商业秘密的权利主体可以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国家秘密的权利主体是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经授权的机构、组织。
 
        2、保护法律不同。
 
        商业秘密没有专门的法律进行保护,法律保护内容由分散在不同法律中的相关条款构成,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相关法条的规定,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商业秘密保护,由权利人自行决定;国家秘密主要由《保密法》、《国家安全法》等专门法律进行保护,法律对于国家秘密的保护是具有强制力的,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3、保护范围不同。
 
        商业秘密的范围由权利人自行主张和确定,只要符合法律构成要件,即可以得到法律保护,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国家秘密的范围由法律、法规规定,包括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信息。
 
        4、确定的程序不同。
 
        商业秘密的确定没有法定的程序,只要符合商业秘密的基本条件,权利人又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国家秘密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确定,依据国家有关部门保密范围的规定,确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
 
        5、处置权不同。
 
        商业秘密权利人既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也可以自行决定有偿还是无偿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国家秘密未经法律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转让。
 
        6、被泄露后危害的对象不同。
 
        商业秘密仅是涉及权利人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的信息,其内容也局限于科研、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泄漏后损害的是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利益;国家秘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其内容涉及国家的政治、军事、外交、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学技术、国家技术和刑事司法等领域,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7、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侵犯商业秘密,视其情节,分别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则要承担刑事责任;泄露或窃取国家秘密,除了要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三、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可以相互转化吗?
 
        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商业秘密可以转化为国家秘密,国家秘密也可以转化为商业秘密。
 
        例如,企业开发、研制属于商业秘密的科技项目,也可能具有极大的先进性和独创性,或对国民经济产生重大影响,或与国家安全的关系十分密切,在这种情况下商业秘密也有可能上升为国家秘密。又如,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有些经济、科技领域的国家秘密事项会逐渐削弱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影响,以至丧失了国家秘密的属性。但对于使用这些秘密事项的企业来说,或许还存在着一定的竞争优势和经济效益,此时的国家秘密就有可能转化为商业秘密。
  • VIP专享
  • 泄密风险测评
  • 风险比对
  • 泄密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