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飞咨询编译
2017年4月2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了2017年度“特别301报告(Special 301 Report)”,对与美国有贸易关系国家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价。
报告中称,由于普遍存在的盗取商业秘密、猖狂的网络盗版和假冒行为以及向全球市场的出口假冒产品、强制性技术转让要求、有效地知识产权执行方面的制度缺陷等问题,继续将中国列入“重点观察国”名单,受306条款监督。这是美国《特别301报告》自1989年首次出台后,中国连续28年被列入报告所称的“重点观察国”黑名单。
报告中对中国的商业秘密保护状况进行了评价,称商业秘密保护是中国最紧迫的问题之一,在商业秘密的保护和执法之间存在重大差距。盗窃商业秘密可能发生在多种环境下,如离职的员工带走含有商业秘密的便携式储存设备、合资失败、网络入侵和黑客攻击、滥用商业秘密所有人为履行监管规定向政府提交的商业秘密信息。在实践中,商业秘密被盗后很难获得有效的救济,迄今为止,中国还没有制定一部能为商业秘密提供最佳保护的单独立法。
报告中建议中国应发布指导性法院判例,以提高商业秘密司法判决的一致性;应对法律进行改革,以提高临时禁令以及财产和证据保全令的可用性。与此同时,中国应确保能快速处理哪些无根据的侵犯商业秘密指控,避免陷入毫不相关的纠纷中。改革还应消除刑事执法方面的障碍,避免提交给政府监管机构、法院和其他部门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被披露。
报告中也肯定了中国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采取的新增措施。2017年3月,中国修订后的《民法总则》承认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在2016年初和2017年初,中国两次发布对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修改与商业秘密相关的条款,加强对商业秘密保护。
该报告反映了美国对保护商业秘密不断增长的需求,要求贸易伙伴对商业秘密提供有效的保护,强调各行各业,包括信息通讯技术、服务、制药、制造、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发展依赖于保护商业秘密和专有信息的能力。指出商业秘密,如经营计划、市场分析、制造方法、客户名单、配方等,是企业的核心业务资产,一个企业的竞争力取决于保护这些核心资产的能力。报告中称,商业秘密的盗窃削减了美国在全球的竞争能力,使美国的就业面临风险。盗取关键领域的商业秘密和国防技术对美国的国家安全利益也构成威胁。
由于商业秘密盗窃具有全球性,所有贸易合作伙伴一起采取行动就非常重要。 美国在报告中呼吁各国共同保护商业秘密,美国将使用所有可行的贸易手段来确保美国贸易合作伙伴为商业秘密提供强大的保护并将商业秘密法律付诸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