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权是一种依法授予的权利。专利的授予遵循请求原则,即有了一项发明创造,并不意味着能自动地得到法律保护,必须由发明人按照规定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并且按照一定程序经过审批,授予专利权才成为专利,才能受到保护。 商业秘密不须经过申请,也不须任何行政审批手续或法律认可即可获得,是自然产生的权利,只要符合商业秘密的定义要求,即可获得商业秘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