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秘密的侵权诉讼中,原告应首先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要从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即秘密性、经济型、实用性和保护性等方面来证明,包括:
1 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 2 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的秘密性; 3 获取商业秘密的合法途径; 4 获取商业秘密的投入和成本; 5 商业秘密对其经营活动的经济价值以及对其竞争者的价值; 6 商业秘密的实际使用状况; 7 保密措施及实施程度。